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对全院党员实行量化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员“活动难组织、队伍难管理、作用难发挥”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模范意识、争先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二、适用对象
体育科学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特殊情况的党员(如出国留学及国内高校脱产攻读博士,应征入伍大学生,经批准休学、请假一年以上的师生党员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申报,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可不参加积分考核管理。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将党员分类、积分分块、考核分步,做到党员活动有平台、党员评价有尺子、党员处置有依据。
四、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教育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
五、积分设定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实行分类量化积分,设基本要求、模范作用、奖励项并实行一票否决,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基本要求35分、模范作用65分、奖励项10分,实行加、扣分制。加、扣分项目必须有书面记录依据,党支部统一汇总、党总支审定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积分上不封顶,扣分后最低为0分。(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六、考评方法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按照“细化标准、自主申报、支部汇总、党员评议、结果公示、登记存档”六个步骤进行。
细化标准。每年初,各党支部按照学院党总支制定的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师生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考核评分标准,按教工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学生党员结合学习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议。
自主申报。每月底,党员个人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在“网络学习空间”填写《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登记表》,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支委组织委员兼任。
支部汇总。各党支部每月末召开支委会,依据党员个人积分申报情况,结合党员日常政治思想表现、实际工作成绩、参与组织活动、每月考核记录等,逐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积分初步意见。会后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对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模范作用和奖励积分进行每月登记。
党员评议。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对所属党员的积分进行民主评议,并根据支部日常记录、工作资料和群众反映,逐项评定,形成积分评定结果,并由党支部书记统一签注意见,按季度汇总公示。
结果公示。各党支部年底对每位党员的积分评定结果经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5天公示,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党员所在支部反映,各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并说明原因。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党支部将党员积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登记存档。各党支部每半年由组织委员在党支部积分台账和《党员管理积分手册》上逐人分别登记积分,并上报党总支审定后存档。
七、积分运用
各党支部建立党员积分管理系统,准确记录和反映党员的积分情况以及获得(扣减)积分的具体事项,接受党员的查询。把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各类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党员年度积分达到85分以上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评优活动,达到90分以上的可以推荐参加省教育工委及省级以上的各类评优活动。年度积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要列为支部重点帮教对象,由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指导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连续两年达不到60分的,上报学校党委按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预备党员积分达到80分以上的可按期转正,积分为70-80分的,由支委会研究上报党总支审核批准可延长预备期予以继续培养,作延期转正处理;积分为70分以下的由党总支研究报学校党委审核批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八、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是新形势下从严管党治党的有益探索,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务求实效,通过党建带动学院各项工作。
强化督导检查。党支部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总支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考核奖惩。党支部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给予加分奖励,并作为好的典型推荐到全校范围推广、交流、学习。
附件:1.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2.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登记表
3.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汇总公示表
4.党支部党员活动情况纪实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8年11月10日
附件1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党支部 姓名 考评小组 时间
类别 |
内容 |
标 准 |
分项 |
评议标准 |
自评分 |
评议分 |
基本要求(35分) |
学习教育(15分) |
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不无故缺席 |
10 |
一次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扣2分;党员学习(包括线上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学习笔记少1次扣1分 |
|
|
2、认真完成党支部规定学习任务 |
5 |
组织生活(20分) |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
6 |
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参加党组织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每次扣2分,缺一次记录扣1分;无故不参加党员年度考核评议的扣4分 |
|
|
2、积极按照党组织的安排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组织的组织生活并做好记录 |
10 |
3、参加党员年度考核评议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
4 |
模范作用(65分) |
履职尽责(30分) |
1、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
10 |
立足岗位履职主动性差的扣5分;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的扣5分;有不团结行为的扣3分;党员所在部门未完成业务工作任务的扣3分;不支持配合工作的每次扣2分;在服务中态度恶劣的扣5分;不能严肃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的每次扣2分;未在“网络学习空间”落实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专栏建设的扣2分;未落实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的扣2分;不能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
|
|
2、团结友善,相互配合 |
6 |
3、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
6 |
4、能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
4 |
5、积极参与支部党建,参加“设岗定责”活动 |
4 |
廉洁自律(15分) |
1、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
6 |
利用工作之便搞有偿服务的每次扣6分;被投诉举报经查实的扣6分;有不廉洁行为扣3分;有虚开费用报销的每次扣3分;对身边违法违纪行为未予以制止或揭露的,扣3分;个人主义严重,不坚持原则每次扣3分;有打击报复他人行为的每次扣5分。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不遵守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不能和谐相处的扣3分;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的每次扣1分 |
|
|
2、勇于抵制和揭露不正之风 |
3 |
3、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
3 |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
3 |
遵纪守法(20分) |
1、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
5 |
受警告以上处分取消评选资格;旷工旷课的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不履行请假手续且未做出合理说明的每次扣2分,做出说明每次扣1分;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政策行为扣3分;制造传播散布不良舆情、拨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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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
5 |
3、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
5 |
4、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
5 |
小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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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项(10分) |
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 |
3 |
年度考核优秀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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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完成突击任务,冲在前、树标杆、作表率 |
4 |
每参加1次得1分,最高得4分 |
获本年度校级以上个人荣誉或校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 |
3 |
校级(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
合 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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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各项扣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总分值,扣完为此。
2.一票否决性扣分,党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组织核实后,由党支部提出,经党总支集体讨论,报校党委审定,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理想信念缺失。对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政治立场动摇。对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妄议中央,诋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组织、策划、支持、参与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非法上访,集体上访等活动;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宗旨观念退化。对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危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搞团团火火,为谋取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拒不执行党组织决议;服务意识差,故意刁难群众,被投诉举报经查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工作消极懈怠。对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不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出现失职渎职造成群体性事件;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
法治意识淡薄。对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不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品行不端,出现不廉洁行为,当年违法违纪行为受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因赖账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因醉驾、吸毒、赌博、嫖娼等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组织纪律涣散。对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违反组织纪律行为”,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
可以列入否定性记实扣分的其他情形。
附件2:
年度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登记表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民 族 |
|
学 历 |
|
入 党 时 间 |
|
单位及职 务 |
|
积 分 情 况 |
|
基本要求35分 |
模范作用45分 |
奖励项10分 |
本季度 合计积分 |
记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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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原因 |
积分 |
扣分原因 |
积分 |
奖励原因 |
积分 |
一 季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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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季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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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季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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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季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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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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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人签名:
附件3:
年度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汇总公示表
党支部名称:
姓名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本人 签名 |
加分 原因 |
扣分 原因 |
积分 |
加分 原因 |
扣分 原因 |
积分 |
加分 原因 |
扣分 原因 |
积分 |
加分 原因 |
扣分 原因 |
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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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党支部党员活动情况纪实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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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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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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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出勤记录 |
迟到 |
早退 |
缺席 |
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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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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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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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综合表现记录 |
积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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