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我院宣传、教育、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老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对象、内容、原则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全院教师。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
第四条考核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院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我院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激发高院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以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统一。
第三章考核组织、方法、程序
第五条 学院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学院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织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学院师德师风考核领导组组长: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及组织员;
成员:院办、教学办、学工办、系、教研室及实验室负责人。
第六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教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由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作出考核评价等次。考核方法、程序为:个人自评、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反馈结果、做出评定结论、结果公示、院考核领导组审核,结果存入教师人事档案。
个人自评。主要由教师本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要求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并填写《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上交学院。
综合评议。由学院对教师个人《师德师风考核表》审核,并组织本学院的教师和学生按照《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测评表》进行测评。作出考核评价等次结论。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结果反馈。由学院党政领导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确定考核不合格者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结果公示。教师本人同意对自己的综合考核评定结果。由学院统一组织,面向全院师生公示7个工作日。可在学院院务公开栏、学院网页公示。
第七条在自我评价、教师和学生测评、单位考评各项测评中,优秀比例占教师总数的15%。评定意见为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须写出详细事实说明。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2014年10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规定的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损害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合法权益、宣扬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和其它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2)有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以陈旧的教学内容和落后的教学方法敷衍学生、拒绝学生合理要求的;
(3)有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的专制行为;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的;
(4)有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谋取个人私利的;有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5)有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其家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通过向学生推销书刊等商品获取利益的;
(6)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第九条师德师风考核公示无异议的教师,由本人在《师德师风考核表》中“被考核人”意见栏签字。
教师本人对学院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公示后有情况反映的,由学院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教师对学院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仍不同意的,可在得知结果后一周内向学院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申诉。教师本人不申诉或逾期的按照学院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第四章师德监督体系
第十条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构建学院、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发挥好学生评教机制在师德考核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
第十一条学院利用校园网建立的书记、院长信箱,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师德失范行为。系(教研室、实验室)要及时纠正师德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好劝诫、督促整改工作。学院师德考核组设立办公室(院办兼)具体负责有关情况的收集、汇总。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对师德师风问题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第十二条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系(教研室、实验室)及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的责任。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聘期考核内容的重要内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
第十四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表彰为全校师德楷模的,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班主任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和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报请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警告、记过处分期间,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评优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实施方案由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测评表
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 年度)
系(教研室、实验室)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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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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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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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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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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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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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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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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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评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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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考核小组考核等次建议 |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被考核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情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注:此表双面打印,由院办留存个人档案中。
附件2:
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测评表( 年度)
系(教研室、实验室)名称:
考核内容与评价要求 |
姓名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课堂讲授有纪律,不得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宣扬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行为;不得有其它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坚持终身学习,刻苦钻研,拓宽学术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尊重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其家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三、教书育人: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得拒绝学生合理要求;不得通过向学生推销书刊等商品获取利益;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四、严谨治学:尊重科学规律,坚持真理;能够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自觉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不得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得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承担社会义务,主动参加社会实践,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六、为人师表:坚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感染学生;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不得在各类考试、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有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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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1、本表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次。每项只能选择一个等次打 “√”,多打无效,无效票不纳入评分统计。 2、优秀比例占本学院教师总数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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