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保靖县教育局2011年招聘迁陵城区学校部分教师启事
文字:体育科学学院
编辑:体育科学学院
时间:20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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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人事调配工作做到既服务于教育教学,又能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用人原则,经局党组研究,报请县有关领导同意,决定对迁陵城区学校部分教师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县内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三)有一学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幼儿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资格条件:幼儿教师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六)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近三年任教学科成绩在全县教学质量检测(或毕业会考)中位居同类学科后三名(以教育局基教股提供的依据为准)以及受县级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职位、职数
(一)高中教师13人
语文2人、英语3人、物理1人、生物2人、政治1人、计算机1人、化学1人、音乐1人 、体育1人。
(二)幼儿教师2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2日 — 8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教育局政工股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考核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局基教股出具的任教学科成绩符合招考要求的证明和纪检监察室出具的未受处分或已经解除处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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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1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再进行下一程序;2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6人,只招聘1人;3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6人,只招聘1人,不足9人,只招聘2人)。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8点至10点。
2、笔试地点:保靖民中。
3、阅卷安排: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相关科目的阅卷教师。
4、成绩公布:8月17日下午6点以前,在教育局公布笔试成绩及说课人员名单。
(二)说课
说课实行百分制,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科目的教材内容,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确定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说课对象。
2、评委组成:按照文科类(语文、政治、英语)、理科类(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和艺术类(音乐、幼教)组成说课评委,每组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人选的确定随机抽取。
3、说课办法:说课人员在说课前抽取学科类别顺序签,然后根据学科抽取说课顺序签。每个学科1号代表提前40分钟抽取说课内容后进备课室备课,其他说课人员每隔10分钟进备课室备课。教师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说课时间:8月18日上午7点。
5、说课地点:保靖民中。
6、成绩公布:8月18日下午6点以前,在教育局公布说课及综合成绩。
(三)确定招聘对象
依据笔试、说课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招聘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分高的优先),按程序报批后,由教育局根据城镇学校学科需要统一分配,办理调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弃权,再从同一科目应聘对象中依次递补。
六、本简章由教育局政工股负责解释
保靖县教育局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