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科学学院学生管理--违纪处理细则

文字:体育科学学院   编辑:体育科学学院   时间:2021-03-12 点击:

为规范体育科学学院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益,依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经学院领导开会协商讨论制定本违纪处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体育科学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第一章学风建设

第一条:关于请假

请假需至少提前半小时,一学期请假次数不超过三次,每次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需向书记或院长审批);

(一)请假可在数学楼106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进行批假,原则上必须到办公室申请;

(二)特殊原因取得辅导员同意后,可在今日校园APP上申请。

(三)未按以上两种流程请假者,请假无效。

第二条:关于迟到、早退

上课铃响即为迟到,原则上提前十分钟到达教室,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以下次数时,给予相应的汇算方式

(一)迟到十分钟以上记旷课一次(2学时);

(二)早退记旷课一次;

(三)迟到两次记旷课一次;

(四)积极配合查课学生会干部,原则上不接受上厕所等理由。

第三条:关于旷课

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以下学时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10-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到学院做检讨(旷课一次为2学时);

(二)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记录学院档案;

(三)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记入学籍档案;

(四)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通知家长记入学籍档案;

(五)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关于代课

一经查处,代课者与被代课者一视同仁,给予警告处分,通知家长并记入学院档案!

第二章寝风建设

第一条:关于大功率

(一)凡查到使用大功率的个人,当场收缴违禁电器,并记录在案,全院通报;

(二)若同一学生第二次就范,除收缴违禁电器之外,学院将予以警告处分并记录学院档案;

(三)同宿舍多次被查处大功率者,通知全宿舍家长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记录学院档案。

第二条:关于晚熄灯

学校和学院会进行不定期抽查,23:30前熄灯的宿舍视为晚熄灯宿舍。

(一)第一次违规的宿舍,扣除宿舍成员每人0.2分综测,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二)(同一宿舍或个人)第二次违规,除扣除综合和通报批评之外,并要求到学院做检讨;

(三)第三次违纪则直接通知家长并予以警告处分记录学院档案。

第三条:关于卫生

原则上周日晚、周三晚为我院必查时间,其他时间待定,宿舍门口严禁堆放垃圾!

(一)初次查到不合格宿舍将拍照记录在案,提出批评,并按卫生要求完成返工;

(二)若查到第二次不合格,扣除宿舍成员每人0.2分综测,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三)第三次不合格者,学院将予以警告处分并记录学院档案。

(四)三次以上,需接受学院统一安排的义务劳动以此反省加强练习,屡教不改者通知家长协助帮忙打扫,并给与严重警告处分记录学院档案。

第四条:关于晚归、未归、校外住宿

(一)晚归两次计一次未归,未归两次,给予警告处分,需向学院检讨并记录学院档案;

(二)三次及以上未归者,视为校外住宿,通知家长,办理休学手续!

以上违纪情况中,凡获得警告处分的同学,将记录在学院档案。下一年度所有奖、助学金,评先评优资格将全部取消!积累到需通知家长领回,学院积极配合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希望同学们严格要求,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重视学校美好环境营造,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重塑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

此处理细则即日生效!

体育科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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