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奖惩办法(暂行)》、《衡阳师范学院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课堂教学考勤管理:
系部课堂教学的考勤管理由教务秘书具体负责督查,并落实、统计各班旷课、迟到、早退学生名单,学生辅导员协助管理,课堂教学的任课教师负责所任教课程的课堂教学考勤管理,并落实旷课、迟到、早退学生名单。
班级考勤实行班长负责制。
第二条:课堂教学考勤管理奖励办法:
到课率100%的课程,学院在学校奖励1分的基础上再奖励任课教师1分,奖励教务秘书1分,班长的平时成绩加0.5分/次,最高不超过5分。
第三条:课堂教学考勤管理处罚办法:
1、每次系部抽查中,学生到课率非100%的课程,任课教师按学院规定处理,教务秘书不能落实旷课、迟到、早退学生扣1分,能落实扣0.5分。班长不能落实旷课、迟到、早退学生的平时成绩扣1分,能落实名单扣0.5分/次,最高不超过5分。
2、对旷课、迟到、早退学生的处理:
1)、学生旷课累计超过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学校、系随机考勤三次未到课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核,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计,该课程须重修。
2)、课程考核成绩由期未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原则上不超过30%。坚持考勤与考核成绩挂钩,迟到、早退一次扣期评成绩1.5分,旷课1节扣期评成绩3分,被学院查处并通报按双倍处理。
3)、旷课累计达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给予相应的处分。
4)、旷课学生同时在综合测评、班级考核、奖学金方面予以体现,具体以有关的规定为准。
5)、旷课、迟到、早退学生被学院通报的在评优、评先、入党、评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所在班级两次或以上被学院通报的班长、团支书一年内在评优、评先、入党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不能参评先进集体,所在班在评优、评先分配指标时减1个。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系负责解释。
体育科学学学院
二0一0年三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