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各班带领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各班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努力造就敢于实践、善于创新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程序
1、由系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召开学生干部会议,传达学院有关评优、评先文件精神。
2、各班在年级辅导员的指导下召开团支部、班委会会议或扩大会议(寝室长或吸收学生代表参加),传达系学生干部会议精神,对照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定条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将申报总结报系学工办。
3、由负责该项评优活动的学生辅导员汇总有关材料后报系审核。
4、公示5-7天,无异议后报院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条:考核细则
1、理论学习考核办法(含社会实践)(每月考核1次):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学习或团组织生活会(凭工作纪录)积2分,增加1次加1分(一个月不超过3次),交学习小论文(社会调研报告合格)加0.5分/篇。排名计算公式为:积分之和/本班人数。排名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2、课堂教学考核办法(每月考核1次):一级违纪扣1分/人次,二级违纪扣2分/人次,三级违纪扣3分/人次,四级违纪扣5分/人次,五级违纪扣7分/人次(考勤。排名计算公式为:积分之和/本班人数。排名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3、文明和谐宿舍建设考核办法(每月考核1次):一级违纪扣1分/人次,二级违纪扣2分/人次,三级违纪扣3分/人次,四级违纪扣5分/人次,五级违纪扣7分/人次。一个宿舍整体卫生好,加2分/次。经宿舍申报,报系同意为系级文明和谐建设宿舍后,经检查当月达到文明和谐宿舍建设标准的每月加3分/间。排名计算公式为:积分之和/本班人数。本项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4、学习成绩考核办法(每学期考核1次,作学期度考核依据):考试课程不及格积2分/门/人,考查课程、选修课程不及格积1分/门/人。排名计算公式为:积分之和/本班人数。本项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5、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每月考核1次):发表在院报积分2分/篇,发表在部门、系有关刊物的积分1分/篇,广播稿积分0.5分/篇,市级及以上的积分3分/篇。排名计算公式为:积分之和/本班人数。本项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6、日常工作考核办法(每月考核1次):按时完成工作积1分/次,否则扣1分/次,工作不达标的扣0.5分/次,开会迟到扣1分/次,旷会扣2分/次,重大事项不上报扣3分/次。排名计算公式为:按分数依排名。本项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7、业绩考核办法(每月考核1次):
参加集体比赛按以下办法执行: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全 国 |
8 |
6 |
4 |
3 |
省 级 |
6 |
5 |
4 |
3 |
校(市)级 |
4 |
3 |
2 |
1.5 |
系 级 |
1.5 |
1 |
0.8 |
0.5 |
参加个人比赛按以下办法执行: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全 国 |
6 |
5 |
4 |
3 |
省 级 |
5 |
4 |
3 |
2 |
校(市)级 |
3 |
2 |
1.5 |
1 |
系 级 |
1 |
0.7 |
0.5 |
0.3 |
排名计算公式为:积分之和/本班人数。本项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8、学生学费缴费考核办法(每月考核1次):排名计算公式为:欠费金额之和/本班人数(经系、院批准同意缓交的不计)。本项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9、第四学期附加(参加英语三级考试的年级,作月度考核依据):英语三级考试排名计算公式为:通过人数之和/本班人数。本项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10、第七学期附加(可报考研究生的年级,作月度考核依据):考研报考学生之和/本班人数。本项积分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依次积分为:N+1,N-1,N-2,N-3。
11、年度考核办法:学期度考核计算公式:令本年级班级数为N,则每月依次积分为:N+1,N-1,N-2,N-3,N-4。按积分之和依次排名,年度考核计算公式依此类推。
12、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团支部不得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考核结果处理:
1、月度考核结果全系通报,排名年级第一的班级给予50元/月的奖励。
2、年度排名年级第一的班级作为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候选对象,评为优秀班集体、团支部的班级在评先时奖励一个评优指标,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班级评优指标减少一个。
3、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系负责解释。
二0一0年九月修订